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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撤“驻省办”,破解“信访体制改革之困”

来源:红网 作者:巴莫 编辑:程赛 2015-03-19 16: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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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报道:湖南一批县级“驻长办”将撤
  
  近日,“湖南省一批县级‘驻长办’将要撤销”的新闻备受关注。消息一方面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全面理顺行政体制,坚决依法治省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广大民众对深化机构改革中“另类”机构去留的高度关注。笔者从中感悟:迅速撤销各地驻省机构,拆除信访体制改革最后一道屏障,乃当前深入推动信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由于穿梭游走于各级领导和部门之间,驻省办一度风光无限。当然,老话说“存在就是合理的”,但凡驻省办都有两条存在的理由,一是昔日交通不便利、信息不通畅,驻省办有效充当了各地政府的前沿哨所;二是过去简政放权不彻底,政务信息在各地不对称。时至今日,高速、高铁、航线不断铺设延伸,交通网络化、快速化格局形成;通讯产业发展至今天,国内“数字中国”,国外“数字地球”,信息高速全球通、通全球;再加上中央、省、市全面简政放权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各级政府已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换。当下的驻省机构风光已不再如昨。
  
  驻省办其实有过第一次转型,大抵在21世纪初期,随着市州领导开始在省城安家,省城官员大批下到基层,驻省办之前掌握的一些关键工作信息,已由省级官员和基层官员在电话中直接对接了。那会,大多数县市区驻省机构纷纷撤离。笔者所了解的情况,不尽全面,但大部分是如此的。
  
  其实,“信访不排名、不通报”,不代表不重视信访,不关注民生,而是要让信访走出多年经营的怪圈,让信访渠道进一步通畅,信访程序进一步规范,逐步推动信访走向法制化轨道。那么,这其中,驻省办又充当了什么角色?主要是成为“集权一身的卑微干部”。驻省干部成为一群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使者,地位卑微,权力却并不超脱,市州握着县市区数据,县市区握着乡镇办数据。更有甚者,往往一个县市区的真实到省上访情况,只由驻省干部一人全面掌握,类似于过去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数据,计生办主任全面掌握。这并非好事,因为驻省干部工作触角延伸,直接影响省级信访部门接谈、协调、督办等职能的有效发挥,同时,一些县市区重数据轻化解,问题始终未能有效解决。
  
  因此,对于信访体制改革而言,首先要通畅信访渠道。畅通信访渠道,不单是要书信、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等等广开言路,而且要让各路通畅。通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部门切实担责,对于来访问题不推诿不塞责,认真解释,依法答复,耐心劝导,能解决必须解决的,及时解决,少打官腔、少打电话、少批条子,事事落到实处。二是部门开门迎访。信访是一地施政的晴雨表,个案背后是政令畅通与否的真实反映,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不能自己蒙蔽双眼,导致盲目乐观和非针对性施政。
  
  其次要发挥各级职能。乡镇到国家,共5个行政层级,按信访三级终结原则,绝大部分信访诉求能在市州和省级得以终结,所以国家层面设立的信访部门,基本上无需介入信访诉求的具体处理。撤销驻省机构,让各地真实访情在省级信访部门全面反映出来,通过省信访部门交办、督办、协调、建议追责等职能的有效发挥,全面压实基层各级政府责任,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以省为单位,让矛盾存量在化解中做减法,矛盾增量在预防重做除法,并通过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社会容纳化解矛盾的能力和创建和谐的能力。
  
  再者要坚持依法治访。如果说,信访诉求严格按三级程序走,信访行为依法使用法律进行约束,应当把信访诉求和控诉行为分离出来,前者归口信访部门和职能部门,后者归口综治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对引发信访和激化矛盾以及推诿矛盾的行为和个人落实纪委追责,对违法信访行为,改变过去通报追责形式,一律交由公安部门依法严究。坚持依法治访,有效平衡好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着力规范信访人文明信访、依法信访,才能让信访真正良性运行,有序运行。
  
  文/巴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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